【提醒】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?已有人被撞身亡!
高三的童鞋们
现在的你们是否小宇宙正熊熊燃烧
对未来充满期待?
是否有想过考完和同学们一起狂欢?
不管是吃饭、睡觉还是打豆豆
这些通通都可以。
但是
蜀黍在这里要给你和各位家长提个醒啦
放假期间
千万别违规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车上路噢!
交通安全事故是未成年人意外伤亡事故的“第二大杀手”!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、电动车上路,由于心理还不成熟、交通安全意识缺乏,好强、好胜、容易冲动,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伤亡已屡见不鲜!
下面一起来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
几起让人痛心的案例
2015年9月6日16时40分,17岁的花季少年谭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灰汤至洞庭桥公路行驶,行枫木桥乡新风村乌江组路段时,遇张某驾驶摩托车搭载熊某相对行驶,因谭某未减速靠右行驶,二摩托车发生正面碰撞,致张某和谭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
警示:双方均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车,驾车经验缺乏,交通安全素养较低,酿成惨剧!
2016年3月30日9时许,在宁乡南田坪横田村处,一辆大货车与改装摩托车发生碰撞,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,搭乘人员重伤的重大事故,两人均为未成年人。附近居民反映:双方车速都非常快,摩托车躲闪不及。
警示:切勿让未满18岁的孩子驾驶摩托车!!!不但危险,更是违法行为!
2017年7月20日20时许,陶某某(男,15岁,金洲镇人)驾驶一辆“ 三无”摩托车沿宁乡金朱公路由南往北行驶,行至金朱公路3KM+740M地段,撞到路上行人邓某某(女,75岁, 金洲镇人),导致邓某某受伤,后经抢救无效于7月22日死亡。
警示:请监管好自己的未成年孩子,切勿让其驾驶摩托,切勿再让这样的悲剧重演!
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此凋零,
令人深深惋惜…
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摩托车,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车,未满12岁的孩子不得驾驶非机动车辆。
每个生命的转瞬即逝
都是几个幸福家庭的支离破碎
当你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时
当你搭乘违规超载车辆时
当你不戴头盔横穿马路逆行时
甚至为了追求刺激而飙车、飞车时
…
请你记住:生命只有一次!
编辑:饶 玲
编审:冯 胜 魏 瑛
审核:贺 任 李延扬
推荐阅读
喜欢就给我们点赞吧↓↓↓